說來話長,不過我已經二十五歲了。
還足夠年輕,卻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年輕。
如果對這點還不滿意的話,
除了星期天早上爬到帝國大廈,從屋頂上跳下來之外,沒有其他辦法了。
__村上春樹《聽風的歌》
(是的,我篡改了年紀,原文是二十一歲)
我的第一本村上長篇小說是海邊的卡夫卡,
聽風的歌是在很久之後才繞回來看。
當時對聽風的歌、1973年的彈珠玩具難以適應,
寫法全然不同、打破我對老伯作品既有印象的緣故吧,
花了比讀完發條鳥三本還長的時間、斷斷續續看完,
但好像也沒看出什麼真切,
老鼠的輪廓直到尋羊冒險記才開始浮現在腦海裡。
那時候的我,
還真的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,
為什麼從喝著一杯又一杯啤酒的兩人身上可以寫成三本小說,
那些傷春悲秋,
就跟無法理解69裡的劍矢到底是如何長成的一隻單細胞生物一樣。
直到我的夏天也像對不準的描圖紙,
一點一點錯開然後再也回不來,
直到有一天,
開始了解「一期一會」四個字其實一點都不浪漫。
一切都是突然發生在「有一天」,
也是有一天突然懂得,
從做出選擇的那一刻開始,就已經成為大人了。
我們都是這樣,有一天就突然老了好幾歲。
開始覺得啤酒好喝,
是在喝下第一百杯之後,
更準確的說,
是在明白,原來輕易喝下去又排洩掉的那些酸澀跟鼓漲全都是金黃色的歲月,之後。
你知道嗎?
其實我開始學會羨慕劍矢,
他跟以前的我們一樣,拼了命的往前跑,不知道前面是什麼,但總之,跑就對了,
希望他永遠不會跟我一樣猛然發現:
往前跑,不是追上青春,而是把它留在原地。
你知道嗎?
我們總是得跟它分手的,總有一天,不管是哪一天,怎麼追都沒有用,
跟那個轉身說走就走的漂亮女孩兒一樣。
這樣想的我是不是有點過度悲觀,
但正因為認為青春的流失如此不可逆,
所以才更要趁還記得的時候,好好在腦袋裡重播一遍又一遍。
成為大人的我們,
能做的也只剩下,
給一路奔跑過來那個滿身溼透的笨拙的我,一個輕輕的擁抱,
謝謝你那麼努力,對不起或許我不是你期望的樣子,好好休息吧,接下來換我了噢。
題外話,
bass彈到現在仍然零零落落,
不過很早就發現了,
只有在低音從琴身一路暈染到空氣中、穿透並震動身體的芯,的時候,
才能確切感受到自己活著,並且慶幸。
二十五歲還在命題青春會不會太愚蠢?
不,
怕只怕太遲。
